11月11日.在天猫创下了132亿元的单日成交额记录背后,—部分在“双11”期间参加网购的消费者收到商户的短信,被告知其已成功购买的货品因天猫系统漏洞造成“超卖”,只能申请退款。尽管优衣库、杰克琼斯等商家陆续推出补偿方案,天猫也提出了支持消费者申请退款等补救措施,‘超卖门”还是引起诸多消费者不满,各种质疑不绝于耳。
11月22日晚,天猫在微博上公开向消费者致歉,称“双11”当天流量巨大,导致系统商品库存数据与商家前后台数据对接不准,少部分订单超卖,并公布了3项赔偿方案。优衣库,阿迪达斯、探路者、GAP等多个知名品牌卖家也声称:‘超卖”系天猫方面系统故障导致的问题,不存在虚假促销。然而,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。如果是系统故障问题,为何在10多天后才发现?
不论此次超卖真正的原因是哪一个,电子商务领域侵权得我们认真思考。如何减少类似
事件的再次发生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第一,加强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信息技术支持。包括互联网技术、Web浏览技术、数据库技术、电子支付技术、安全技术等信息网络技术是主撑电子商务的关键技术,为信息的发布、传播、查询、检索等提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持,并保障安全、可靠的网络支付环境,使电子商务顺畅进行。
为此,需要大力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,促进宽带网络的应用。加强数据库技术、电子支什技术、安全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。加快信息安全软件的研发和应用,保障安全、可靠的网络环境。强化交易平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持,加快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技术应用,为平台运营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深入分析、挖掘等后台服务。
第二,增进消费者权利保护。双11原本就是一场回馈消费者的活动,然而消费者的体验却在狂欢中被忽视。消费者熬夜奋战的热情遭遇了冷冰冰的超卖通知,在商品是否超卖、是否给予赔偿方面丧失话语权。网购消费者权利被践踏,首先,因为我国专门针对网购的立法非常少,卖家尚未发货、合同未生效情况下买家很索赔:其次,消费者在和商家博弈中处于明显弱势,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比较高,相关证据很难取得容易被篡改删除。
为此,需要针对网购加快完善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。设立专门的维权服务机构,打通消费者的维权通道,帮助其更好也维护应有的权利。加强对互联网经营行为的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监督,对商家的违法侵权行为要严把处罚。建立诚信系统,将企业的诚信度与企业的资质证照、政策优惠等挂钩,并针对网购中的霸王条款进行治理。
第三,加强平台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。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,天猫正是依靠平台品牌的积累获得人们的支持和认可。超卖、虚假健销、虚假排名、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等不仅影响消费者的体验,而且会降低消费者对交易平台的信任,影响平台的持续快速发展。
为此,平台应加强对入驻平台商家的资质审核,将企业诚信纳入准入标准。研究细化平台规则,对平台经济生态系统中的平台运营商和平台交易、交流双方的职责和权益进行明确规定,规范平台运营。强化平台的监督管理,对商家的虚假促销、虚假排名等不当行为要严肃处理,给予屏蔽网店、停业等处罚。
本站所有行业文章内容均转载自互联网,如不慎侵权,请告知,我们将尽快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