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展示
Show Case
您可以点击在线留言按钮来提交您的意向订单:

在线留言
您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线与我们沟通: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服务项目 > 官方出台规定要求网店公布许可证书、生产者等|行业动态

官方出台规定要求网店公布许可证书、生产者等

津购科技官方网 www.net-tj.cn 时间:2011-02-23 19:44
   商务部21日就《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开征意见,其中规定“网店”应当公布所经营产品取得的许可证书、生产者等信息。

对与直接和消费者打交道的“网店”,征求意见稿称,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合同等方式要求网店经营者遵守相关规范,应公布所经营产品取得的许可证书、认证证书及产品名称、生产者等信息。此外,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。对实物(有形)商品,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,不可对商品的颜色、大小、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;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。

此外,该征求意见稿表示,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,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无理由取消订单等制度。

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表示,目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存在的一个难点,就是很多产品是“无牌”经营,有的甚至没有许可,一些商户走偏门销售的是一些“灰色地带”的产品。比如实体店销售隐形眼镜是需要达到一定要求的,但是很多网店销售不受约束。目前来看规范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,因为销售产品范围太广,如何监管是个难点。

转自腾讯网


>>相关新闻

本站所有行业文章内容均转载自互联网,如不慎侵权,请告知,我们将尽快删除